东企法研办(2018)1号
签发人:张 振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关于办理《会员证》的通知
本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规范会员管理,增强会员意识,搞好会员服务,保障会员权利,根据研究会会长办公会部署要求,本办拟在近期办理《会员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证》的发放对象
凡是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时入会的会员、以及研究会成立后入会的会员,均为本次发放《会员证》的对象。
二、《会员证》的办理
1、承办人员联系证件制作单位,由其在本月10日前制成本会《会员证》100本以上,送达本会办公室。
2、个人会员交身份证复印件2张(包括正反面),2吋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于本月12日前交本办公室赵志萍收。已交着不再交。
3、办理《会员证》,对所有会员不收取费用。
三、《会员证》的送达与收取
为方便会员,提高工作效率,会员可直接到本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写明地址,由办公室人员寄送。
关于会费,按会员大会决议标准为:会长1200元,副会长1000元,理事500元,会员100元。请未交款者转账至本会银行账户,开户名: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开户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9190291010000343708,或转账至赵志萍会计微信,昵称:志萍,微信:wxid_a16h52o6gs8132。电话:13962071168。
相关事项联系人:崔拥军,微信:jsdtcyj888,联系电话:13805111153。
特此通知。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报:东台市司法局、东台市民政局。
送:东台市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办公室、律管科、法宣科主要负责人。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8 年6 月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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