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企法研办(2018)2号 利用网站、微信群宣传的通知
  新闻来源: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作者:zgh   点击率:1729 发布日期:03-15

东企法研办(20182



签发人:张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微信群进行会员业绩、风采介绍和法制宣传的通知

各专门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广泛介绍我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先进业绩、精神风貌,鼓励会员学习研究,奋发进取,结合进行法制宣传,根据会长办公会部署和本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利用网站、微信群进行会员业绩、风采介绍和法制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会网站、公众号微信正常更新规范运行

本会已经成功取得微信公众号“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并开始运行,新建网站 “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也已获准开通。网站和微信群对社会开放,容量巨大。本会聘请了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支持,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网站资料上传更新和微信群管理。近期,将制订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管理制度。全体会员要按相关要求密切配合,使研究会网站、公众号微信规范运行,越办越好。

二、所有会员定期和不定期报送业绩、风采材料

本会团队中,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财会、国家机关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有退休的法官、检察官。无论来自何种行业,都可报送个人和单位的业绩、风采事迹材料,由本会安排栏目,予以介绍宣传。

三、鼓励报送“以案释法”案例和论文

鼓励全体会员大量报送案例和自己撰写的论文。既可选自己办理的案件,也可选来自其他方面的案例,数量不限。所选案例要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有利于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引导依法经营,有利于化解企业矛盾、优化经营机制,有利于增强经营人员法律意识、促进企业法制建设,着重筛选涉及企业、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经营者关注度高的案例和论文。本会将根据会员报送“以案释法”案例和论文的数量及质量,组织评选,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四、采用便捷方式按时传递资料

(一)以微信传照片(电子版)2张以上。照片形式为个人工作生活照或单位形象照。每张照片标注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二)事迹介绍以微信或电子邮箱传送电子版,纸质材料可送交,可邮寄。事迹介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或单位简介,一般在10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专业、专长、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先进业绩,曾获得的奖项和荣誉等。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全称、地址、主营业务、先进业绩,曾获得的奖项和荣誉等。

(三)2018612日前将上述材料(单位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研究会办公室。

联系人:崔拥军,微信:jsdtcyj888, 电子邮箱:jsdtcyj@sind.com 手机:13805111153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865

报:东台市司法局、东台市民政局。

送:东台市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办公室、律管科、法宣科主要负责人。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2018 6 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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