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律如是说.
明律,上海民商事诉讼律师,向光而生的蘑菇,想往前走的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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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开庭常用套话小集合,北大法宝,6分钟
有次开庭,我发现书记员几乎一直在打字,哪怕没人在发言。庭后签笔录时,我就好奇地问了其一句Why?
书记员一撇嘴,说,你们律师讲话都是有套路的,你们一开口,我就基本能猜出下一句了,先打上呗。
我问,有吗?
书记员没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说了一串英文:
How are you?I'm fine. And you?I'm fine too.
这段熟悉的刻入喉咙舌尖与脑海的英文对话,让我不得不承认,我们讲话时确实是有套路存在的,知其一,就知其二。
本文尝试汇集几组律师开庭常用套话。
这是一篇蛮单调的文章,因为没有实质内容,只有一些套话。但我敢打赌,常开庭的人们一看到这些套话,就能自行脑补至少300字起,因为太熟悉,太套路了......
清楚。
不申请。
无异议。
律师开庭前三句基本就是这3句话。单独看有点儿莫名其妙的,配上法官的问题就丝滑顺畅了。
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是否申请回避?
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哈哈,各位律师,有木有条件反射地感受到了开庭的气氛呢?
法官: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是否同起诉状?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
原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事实与理由......法官:被告,答辩意见是否同答辩状?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
被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答辩意见......法官:原告/被告,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是否同证据清单?一致的话就不用宣读了。原告/被告律师:一致/or 基本一致,我方补充X点......
影视剧里的庭审场面都是针锋相对,刀光剑影,妙语连珠,火花四射的。
实际上,很多庭审就如上述对话一样枯燥乏味、没营养。
尤其是法官赶时间时。
如果当事人在场,律师基本选用的是前述套话 or后面那个版本。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形式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实质真实性.....
我方认为对方该组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
对方的该组证据恰恰证明我方观点......
对方提供伪造、虚假证据,应予严惩!
质证时,对对方证据发表意见的开场白一般就在上面几句中。
如果一方对对方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全部认可,一般要么是技术性诉讼,需要取得一份法律文书;要么就是名为对手,实为队友,双方都准备携手送其他案件当事人去入坑,一般见于有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时。
律师:这个问题,代理人不清楚,庭后核实。法官:啥都不清楚,你来干吗?啥都要核实,你来开什么庭?
律师:不好意思,我刚接受委托/承办律师有事,我临时接替。法官:现在就给当事人打电话,开免提。
律师:好的,好的,我这就打。(2分钟后)...... 律师:不好意思,打不通/TA不接。法官:算了算了,庭后3天内提交书面意见。律师(幸好我告诉过当事人,开庭时我打电话过来千万不要接):好的,好的。
法官问到事实问题或一些细节时,若当事人不到庭,律师难免会不知道答案。此时,稳妥一些的做法是不要直接回答,庭后核实。
如果法官非要律师回答,那律师只能选对当事人比较有利的回答了。
法官:对方的调解方案已经很有诚意了,你们这边什么意见?
律师:不好意思,我得和委托人沟通一下。法官:特别授权都做不了主,叫什么特别授权啊?现在就给当事人打电话,开免提。律师:好的,好的,我这就打。(2分钟后)...... 律师:不好意思,打不通/TA不接。法官:算了算了,庭后3天内提交调解方案。律师(早知道我就不告诉当事人“开庭时我打电话过来千万不要接”):好的,好的。
即便是特别授权,调解时律师也最好让当事人表态,除非当事人给过书面的调解尺度。
退一步讲......
再退一步讲......
最后退一步讲......
退一百步讲......
退一万步讲......
有些大爷大妈喜欢倒退着走路健身,但他们退着走时不一定讲话的。
一名秉承“托底思维”的诉讼律师,庭审发表辩论意见时,一般都会一退再退,退出太阳系,退出银河系,退成流浪地球的。
法官眨巴眨巴眼睛时,书记员晃动晃动手指时,一名“退着讲”的律师已经退出去好几公里了,讲了N句话了。
法官: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前面讲过的就不要重复了。
原告律师:同起诉状/同证据目录/同质证意见/同庭审记录。被告律师:同答辩状/同证据目录/同质证意见/同庭审记录,但我补充X点......原告律师(你怎么不讲武德?)......法官:原告有无补充辩论意见?原告律师:针对被告刚才的辩论意见,我简要补充2X点......法官(看了4次手表后):好了,原告律师,不要讲了,这些前面都讲过了,有什么意见庭后提交代理词。原告律师(欲言又止):好的。被告律师(做小学生举手状):法官,我有4X点意见......法官:庭后提交代理词。被告律师(心有不甘):好吧。
嘿嘿,书记员挺开心的,不用记录喽。
法官:双方最后陈述。原告律师:请求支持我方诉请。被告律师:请求驳回原告诉请/请求依法判决。
当被告承认部分诉请或者局面确实对被告全面不利时,被告律师才会说“请求依法判决”。
所以说,原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判如所请”,被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法官您看着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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