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2018年度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于2018年5月2日登记成立。根据东台市司法局指导意见,按照《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经研究提出本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企业优化机制、排难解忧、防范风险和法律服务业提质拓展等需要,就企业法律服务和规章制度制订、修订中的各种实务问题,组织力量深入系统地研究和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切实助推企业稳健高效经营,努力促进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持问题导向,按需研究、注重实用;坚持用好内力、借助外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活动
(一)深入调查掌握企业对法制服务的多种需求及对服务方式的意愿,不断促进法制服务人员加强供给侧“适需性”研习,提升服务素能,实现由诉讼业务为主向企业增值业务为主的转变。
1.所有会员结合日常工作、生活随时随地听取收集企业人员对法制服务的想法、意见,每月以微信等形式向本会办公室汇报不少于一次。
2. 因时因地制宜,召开多种类型座谈会,请企业、学校等方面人员就企业法制服务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 组织人员走访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法制服务需求和意愿。
4. 发放和收回问卷,了解企业实情,了解经营者对企业法制服务的心理状态及其需求和意愿。
(二)常年开展“送法进企业家家到”系列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优化机制。
1. 成立由会长、相关副会长组成的 “送法进企业家家到”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指挥、沟通协调以及与相关方面衔接。
2.坚持统分结合,加快活动开展。本会统一发文,统一部署,集中培训,然后划分片区,建立小分队,巡回宣讲。对宣讲未到达的企业,安排人员到企业宣讲。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素能较好的非会员人士参加专项活动。
3. 采取“本人申报、组织评议” 办法确定参加巡回宣讲人员及专题。先试讲、交流、研究,然后入企送法服务。
4. 所有会员,尤其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会员,利用各种时机,灵活机动地与企业人员会谈交流,收集法制服务需求信息,提供答询服务。
5. 在征得市场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对新办企业发放企业法制服务免费答询告知单。
参加集体活动和进行单独活动的会员,对所到企业、所会谈的企业人员,随时填写服务《登记卡》,由相关人员签章,报本会办公室存档。
(三)系统进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研究,形成先进可行、贴身服务的系列化规章制度文本,并精准适配运用。
针对研发、制造、贸易、建筑、房地产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初创、正常运营、调整改制、收购重组等不同的阶段,个人独资、家庭经营、家族经营、一般公司制运营等不同的特点,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法学、企业管理学、心理学等知识,按需进行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研究,提供“量身定做”服务。
在研究和服务中,逐步形成一系列规章制度文本,进行汇总分类,“滚动式”研究,不断修改完善。根据不同企业实情,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新规定,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制订更好、更精、更适宜的企业规章制度。
(四)与相关部门联合或独立进行企业法制知识专题培训,有效提高相关人员法制工作水平。
与司法、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和各镇、区联合举行企业法制知识讲座、培训、答疑解难、经验交流、案例研讨等活动。全年集中活动12次以上,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五)对接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法学会,参与其相关课题研究,力求良好成果。
1.在向全国律协申报课题《县域律师开展中小企业法制服务中的难题及其破解实招》的基础上,继续衔接,争取全国律协立项,或者在有较大影响力的报刊发表论文。张国华、徐旭文、张振撰写。
2. 对东台市、盐城市、江苏省司法行政部门、律协、法学会已经部署及将要部署开展的涉及企业法制服务的相关课题,组织人员调研写稿,力争取得优良研究成果。
(六)多方位搞好企业法制研究宣传,不断促进企业普法活动深入和本会信誉升华。
1. 办好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网站。介绍本会性质、宗旨、业务范围;报道本会重要活动;宣传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先进事迹;宣传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会员代理案件的成功案例(可掩盖当事人名称);发布企业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发表会员论文;解答网友提问等。由专业人员建网站,组织会员报材料,安排人员负责上传资料和维护。
2. 办好“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微信群,争取微信公众号。做到合法、开放、正常、规范运行。鼓励群成员及时解答问题。安排人员申报衔接,争取该群早日成为微信公众号。确定1-2名微信监督员,随时防控政治敏感等问题。
3. 分镇区建立或者加入已建的企业微信群。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和规章制度制订、修订问题免费答询服务。
4.定期编发《企业法制服务研究》电子版专辑。在微信群发布宣传,同时留存归档。
5. 加强与《东台日报》、电台电视台、东台人民广播电台、东台市人民政府网、法润江苏网、《江苏法制报》等新闻媒体联系,使其及时报道本会活动,采用本会成员文章,提升本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组织领导,优化运行机制。
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工配合的领导体制。遵守《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本会《章程》履行职责,规范各项工作。制订《会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委员会,制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运行。
(二)聘请专家顾问,助力高效运行。按照坚持条件、个人自愿、公益为主等原则,遴选聘请市内外法学专家、离退休法官或检察官、知名律师和企业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相关行业专家人才担任本会顾问。请专家顾问对本会工作予以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对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提出意见。
(三)择优选贤任用,增强团队效能。本会机构人员配备,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挑选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积极肯干的人员担任,并注重互补、协调,以保障本会各项工作令行禁止,高效推进。
(四)搞好会员服务,发展会员队伍。建立会员档案,颁发《会员证》,便于会员制作名片,持证活动。及时收集会员信息,听取会员意见,办理回复。向相关方面介绍会员先进事迹。按规定程序正常发展会员。
(五)强化奉献意识,适当奖补激励。
1. 强化奉献意识。在各种会议活动中始终统一思想,统一口径,使大家明确本会工作为志愿公益性质,遵循无偿服务原则。
2. 搞好表彰奖励。坚持每年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并根据需要,表彰奖励专项活动的先进个人。对有关研究成果,助其投稿发表、出版专著、编入论文集或以研究报告形式向党政、律协等机关报送。
3. 按约给予补贴。参与具体专案衔接和服务事项,并使本会或相关人员取得业务收入的,可“一事一议”,按约给予适当补贴。具体事项由研究会办公室衔接。
(六)注重联系沟通,融接党政大局。
1. 向相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业发出启用本会印章函,作本会简介。
2. 向市政法委、司法局、经信委、市场监管局等方面发函通报本会业务范围等,提出联合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的建议、意向。
3. 利用市、区、镇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等时机,发送函件,穿插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内容。
4. 创造条件,让党政部门购买服务,予以奖励或资助。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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