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企法研办(2019)2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
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前行,使企业法制服务研究活动更加扎实高效地开展,本会拟对2018年度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优秀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参评的人员,主要为在2018年度加入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的69名会员。
对非会员而贡献突出者如何办理,由会长办公会根据实情讨论决定。
二、规模和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表彰5-8名优秀工作者和10-15名先进工作者等。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研究交流和送法进企等活动;
3.认真完成研究会部署和安排的事项;
4.热情支持和配合研究会相关工作。
四、评选程序与步骤
(一)申报、推荐阶段(2月16日-2月23日)。发出通知及其附件,下载、填写《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2018年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以手机拍照或以电子文本报送研究会办公室。
(二)评选阶段(2月24日-2月26日)。评审小组对《统计表》及办公室汇总的相关情况逐一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审核阶段(2月底)。评审小组将评选结果报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四)表彰阶段(2月底至3月初)。在市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网站、 “法润东台”、“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和“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会员”微信群等媒体进行表彰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会成立评审小组,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严格条件,坚持标准。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真正把实绩突出、企业好评、社会公认的先进个人评选出来。
(三)材料要求。各会员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参加评选活动,认真填写《统计表》,于2月23日前报至研究会办公室。
联系人:潘杰, 联系电话和微信号:18052905380。
附件:《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2018年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
特此通知。
2019年2月16日
报: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
送:市司法局办公室、律管科、法宣科。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9 年2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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