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前行,使企业法制服务研究活动更加扎实高效地开展,本会拟对2018年度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优秀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参评的人员,主要为在2018年度加入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的69名会员。
对非会员而贡献突出者如何办理,由会长办公会根据实情讨论决定。
二、规模和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表彰5-8名优秀工作者和10-15名先进工作者等。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研究交流和送法进企等活动;
3.认真完成研究会部署和安排的事项;
4.热情支持和配合研究会相关工作。
四、评选程序与步骤
(一)申报、推荐阶段(2月16日-2月23日)。发出通知及其附件,下载、填写《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2018年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以手机拍照或以电子文本报送研究会办公室。
(二)评选阶段(2月24日-2月26日)。评审小组对《统计表》及办公室汇总的相关情况逐一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审核阶段(2月底)。评审小组将评选结果报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四)表彰阶段(2月底至3月初)。在市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网站、 “法润东台”、“企业法制服务研究”和“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会员”微信群等媒体进行表彰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会成立评审小组,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严格条件,坚持标准。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真正把实绩突出、企业好评、社会公认的先进个人评选出来。
(三)材料要求。各会员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参加评选活动,认真填写《统计表》,于2月23日前报至研究会办公室。
联系人:潘杰, 联系电话和微信号:18052905380。
附件:《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2018年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
特此通知。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 0 1 9 年 2 月 1 6 日
190216:统计表: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2018年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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