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
  新闻来源:企业法制服务研究   作者:zgh   点击率:2432 发布日期:11-22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召开第一届理事会
   第三次(扩大)会议
 

11月21日,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张国华会长主持会议。特请研究会顾问臧明、袁清、王越到会提出指导意见。副会长虞静东、张振、刘东祥,秘书长沈玉俊,理事王志生、生宏华、刘凤华、许海燕、孙井林、陈裕宝、孟秀俊、徐旭文、柳永红、崔拥军、陶国鸿、潘文生出席会议,监事李慧,副秘书长赵进兰、顾伯倞列席会议。会议总结研究会前一阶段工作,讨论吸纳12名会员,审议通过了《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会上,张国华会长作了研究会前一阶段工作报告。大家对研究会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自上次理事会议以来,研究会宣布建立了8个专门委员会,明确13名筹备负责人,作出开展研究活动等部署;先后到沿海经济区、国贸集团、公园社区成人学校等10多处举办了合同法、营销人员实用法律知识培训讲座,东台电视台,东台日报及相关新闻网予以报道;会长张国华根据省律师协会安排,在省律协主办的江苏省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二期)培训班上作《健全助推县域律师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制服务的良好机制》的授课讲座;受邀请出席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研讨会,张会长在分论坛作交流发言,与江苏正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浩合作撰写的《论仅剩知识财产企业破产重整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被选入大会《论文集》。同时,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会员,按照分工分别向我市1300多家企业寄送了《企业以法经营应知应会》(问答40条)等法制宣传资料,进行企业法制知识免费宣传、答询。
       会议讨论吸纳12名新会员。近期,对万杰、姜靖、常伦岗、何能强、顾爱玲、孙鑫森、沈祥、徐良观、许静、潘杰、韩宏山、张烨12名同志进行考察,提交讨论,17名理事全票通过,吸纳他们成为研究会会员。
会议审议通过《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会微信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经理事会讨论,17名理事全票通过了《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建立“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会员群”、“研究会理事会议群”和“研究会会长办公会群”;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信息发布交流时间一般每天7:00至21:30,每晚22:30到次日6:30前为本群休息时间;为既不影响其他工作,又保持联络畅通,群成员可设置“消息免打扰”,但应每天定时登录微信群,阅读或发布信息;群成员应积极发布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信息,进行有价值的企业法制服务信息或论文的撰写或转发,努力造成浓厚的学习、研究、交流氛围;群成员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对原创或转发有价值信息较多的群成员,结合相关工作予以表彰奖励;各群均由本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研究会秘书具体负责对微信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日常考核、监督。
       会议认为,研究会的活动,既免费送法服务企业,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又促进法律服务业良性拓展,同时弘扬公益奉献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美好,已逐步引起上级机关和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应当积极作为,尽心尽力搞好。
        会议要求,各专委会筹备负责人放手独立组织开展更多的活动。要利用研究会网站、微信群,发挥更多的研究、服务、宣传作用。要宣传介绍会员风采。在工作中注意留存资料,总结提高。年终,将认真总结评比,对工作先进、贡献较大的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研究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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