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企法研(2018)12号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关于万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会各委、室,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经10月30日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万 杰 任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副主任(业余、志愿,不发薪酬);
潘 杰 任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秘书(与江苏正都律师事务所商定兼任律师助理,发给薪酬。试用期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
2018年10月31日
报:市司法局、东台市民政局。
送:市司法局办公室、律管科、法宣科主要负责人。
东台市企业法制服务研究会办公室
2018 年10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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